正文第二十三章.家丑不外扬赔款息事
林狐闻言,高兴,说:“林俊山故意纵火烧林,价值几万两银子!” 1 林海说:“这就是把柄,你想办法控告他。叫他赔了夫人又赔款!” 林狐说:“是!老爷,我已经想得一计,定教林俊山赔款。我只叫原屋主王五上衙门告状即可,而我们不出面,装作什麽都不知道。您看如何?” 这时,林海的脑子里只有报复林俊山的意识,大声说:“可以!甚好!放胆你去做吧!需要多少银子,去找管家拿。” 林狐说:“谢老爷!我取领五百两就够啦。”林狐取这五百两银子又是白赚的,他完全用於自己和吴莹儿的生活费用。第三天上午,他从京东南面过江,避过林俊山的护民队,多走一些路,找到王五,叫王五上金光县衙门告状。 王五的妻子,听得又有钱赚,也就鼓励王五到衙门上告。 金光县衙门的判决,虽然给林俊山若大的面子,减轻了赔偿款,但是,对林俊山而言,即是赔了夫人又赔钱。 林俊山回家後,心里甚是憋倔。家里所有的人都知道他的心情,没有谁敢去跟他说话。自己拿了一瓶杜康酒,边喝边念:“何以解忧,唯有杜康......”酒喝完後,取笔写了给吴莹儿的休书,写完後,自己苦笑,念叨:“还写休书呢!人家早就休了我了。”从此,林俊山恨Si吴莹儿,这恨深入到阿赖耶意识,以後几生几世都记住,一旦遇到吴莹儿的阿赖耶意识,便不自觉地发作,导致几世背负她的情Ai。 隔天,朱修把休书送给吴莹儿的父母,简单说明休妾的过程後,吴龚裕和戴琳琳夫妇也不敢说什麽。 此後,林狐和吴莹儿也不敢住京城,逃往海边的礁仔村。